导 读
9月1日,为贯彻《节约能源法》、《工业节能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落实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,规范工业节能监察方法和程序,指导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,工信部发布了《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手册(2016年版)》,并同时公布了2016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企业名单。
《工作手册》对合成氨能耗限额标准贯标专项监察、平板玻璃能耗限额标准贯标专项监察、焦炭能耗限额标准贯标专项监察 、铁合金能耗限额标准贯标专项监察、烧碱能耗限额标准贯标专项监察 、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 、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预警专项监察、落后机电设备淘汰专项监察、高耗能落后燃煤工业锅炉淘汰专项监察做出了详细规定。
专项监察结果分为提出节能监察建议、限期整改、行政处罚三种。合成氨、平板玻璃、焦炭、铁合金、烧碱、电解铝、水泥能源消耗不符合强制性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;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动机、配电变压器、燃煤工业锅炉的;拒绝配合依法实施节能监察的等情况将被处以行政处罚。
《工作手册》附件中公布了2016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企业名单,共有4146家企业被列入名单。其中有565家钢铁企业能源消耗专项执法监察 、700家合成氨等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贯标专项监察 、979家电解铝和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 、1327家落后机电设备淘汰专项监察 、575家高耗能落后工业锅炉淘汰专项监察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手册(2016年版)》的通知工信厅节〔2016〕561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节能监察机构:
为贯彻《节约能源法》、《工业节能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落实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,规范工业节能监察方法和程序,指导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,我们组织编制了《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手册(2016年版)》。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工作手册纸质版随文下发,电子版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(www.miit.gov.cn)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16年8月23日
本文由极航节能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编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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